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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公知刘钰一时半时走不开,他要在这边处理完账目问题,再带着皇帝内帑投资的利润回去。
不过齐国公手里也有一批白银需要带回去,就是大顺在荷兰发行的第一笔国债,叫淮河水利建设债。
年息6.5%,鉴于是中国的皇帝或者说是内阁六政府借钱,此时中国在欧洲的富庶形象使得荷兰金融资本并不担心大顺这边还不起钱。
而且借的也不是很多,区区700万两而已,为期十年,每年支付年息的一半,十年后支付全息,可延期。
每年大顺只需要支付20万两左右的利息。这比每年的蠲免相比,还是便宜;而且若能修好,蠲免省了许多不说,一些三等田成为一等水浇田,税收也能收回来。
这种国债,其实只要按时付利息,根本不用还本金。而且可以预见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6.5%的年息,在阿姆斯特丹金融市场都算是高息了。
伴随着大顺与荷兰展开了合作,以及阿姆斯特丹金融市场大量的闲余资本伴随着战争结束无处可投,这种在大顺算是白捡一样的利息,在阿姆斯特丹变成了了炙手可热的长期投资。
齐国公也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商人无义”,荷兰的金融资本对大顺夺取东南亚的行为,伴随着大顺与荷兰展开合作,这些人对大顺的态度并不仇恨。
这也是荷兰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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