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本的名牌衣服放在车里, 吃完饭,就来了酒店,把场景布置了一下,随即对着镜子看了看他现在的模样, 想了想还是试探性的解开了衣领处的纽扣。
没有办法, 原身长的和他在原本世界的样子一模一样,虽然有一颗喜欢压别人的心, 却没有那种能压人的长相,让人一看就是一只小绵羊,甚至压人的时候,别人说不定还会来句:哟,小猫咪路爪子了。
所以方朗顺只能对着镜子摆来摆去,看哪种状态和样子是最能看出自己比较气势凌人的。
试探到最后就只有领口大开,再戴副眼镜了,眼镜是为了让别人看不清楚自己略有些温柔的眼睛,而衣领大开这种,还要对面的人和自己贴近,低头瞟一眼,正好就能看得到他的腹部或者说是腹肌,这才是最帅的。
没错,方朗顺认为男人有腹肌很帅,很能彰显男人的阳刚之气,虽然他,只有一块,但胜在看得平坦,而且从上面往下看根本看不见也数不清,所以方朗顺很有自信。
再把视线转回现在,虞俞靠近方朗顺,倒是没有从他大开的领口里面看到腹肌,倒是看到一片白花花的肉,还有那很明显的锁骨,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对接下来的动作有了些期待,不由得低下了头,咳嗽了一声。
方朗顺全然不知虞俞的想法,还以为他看见了自己精瘦的小肚子,特别不好意思才低下了头,满意的挑起了虞俞的下巴,调(戏道:“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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