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都像一根小针轻轻地扎了他一下,短暂的刺痛。琉璃会将冒出的血珠子舔掉,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现在。隔上十天半个月,琉璃就会在他的耳垂上弄个针眼大的伤口,也不吸很多,几滴就够。
婴儿的时候,琉璃是本能的偏头,正巧含住了一旁赤虎的耳垂。后来大了,老实的赤虎也就由着他摆布。再后来产生了爱慕,别说吸血,就是用自己的肉喂他,赤虎也是心甘情愿的。
他也问过琉璃:“你这是什么习惯呀?”琉璃总是不以为意的回答:“鬼知道呢,你看那些抽叶子烟的,闻起来臭烘烘的,不也是抽的开心?反正舌头上含着你的血珠子,就觉得舒坦,可能是你不一样吧。”
赤虎便咬住了那句字眼,“可能是你不一样吧”,心里美滋滋,从来不曾想过,琉璃为什么总爱血珠的味道。
赤虎叹了一口气,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摇了摇琉璃,道:“起来吃点东西吧,你想活活饿死吗?”
琉璃没有转身,瓮声瓮气的说:“死了不是更好……”
赤虎强打精神,尽量语气轻松,道:“这不是我两的猜测么?万一你不是……那岂不是白白饿死?”
被褥下的人轻轻地动了下,缓缓翻过身,几夜未眠,一张脸瘦的几乎脱了形,眼睛布满了血丝,仍然掩不住满眼的伤痕。“如果我是呢?如果我是呢……”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仿佛掉入深深地悬崖,碎尸万段般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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