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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末世间,什么能力最强?
是八百里开外可以一枪崩了丧尸脑袋枪法?
是变异后总有强大力量的身躯?
还是多年来的求生经验?
都不是,是运气。
只有好运的生物能活下去。
任你再强,坐拥势力再大,一旦失去了运气,那将当场毙命。
我为何深知这个道理?
因为那个看起来很牛逼,很有经验的林沐死了。
和我无关,和我布置的陷阱无关。
他刚被戆戆弄出的声响转移了注意力,我还没来得及从水里冒出来偷袭,他就死了。
被倒在地上的那个人类开枪打死了。
我其实是一脸懵逼的。
“和我一起上路吧,林沐,哈哈哈哈!”
然后地上那个人类也咽气了。
这都什么事儿,自己人临死开枪打死了自己人。
这两人刚死,尸体还都热乎着,我自然是不能浪费。
当然是趁热来两,呸,趁热收集基因点,顺便将林沐感染成丧尸啦。
“林沐,陵墓,太难听了,就叫你三木吧。”
至于地上那个就算了,已经废了,感染成丧尸都是浪费孢子。
就送给三木当中饭了。
“队长,目标信号又出现在桥洞了。”
三木突然说话了。
怎么可能,他又不是智慧型丧尸。
我带着疑惑走过去一看,他肩头居然挂着个步话机。
这玩意可是奢侈品啊,末世十年,电可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包括电池。
我一把扯下步话机,脑海中立马浮现出了操作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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