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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稍做研究便会发现,在文言文中一个字通常有很多种释义,很难搞清楚这个独立的字或词是什么意思。更有甚者,还会出现即便对照前后文,也会出现若干种不同的理解。
不过有一点前提是确定的,那就是文言文的阅读和理解必须要联系前后文以及语境。
“食色,性也”是出自于一段辩论,是正方辩手提出“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这个问题之后,反方辩手的回答。在这里的“食”,是反方辩手的一个假借,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使用得非常之少,但在文言文中屡见不鲜。
人类要生存,就离不开食物。或者是,食物是人类不可或缺,也是最为喜爱的东西。不管你处于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之下,只要感到饥饿,面前出现食物都会欣喜若狂。故而这里用这个“食”,指的是“喜欢”。
辞海里没有收录进去,多半并不是编撰者不知道,而是因为这种假借的用词在文言文里实在太多了。这就是刚才所说的客观条件限制。《辞海》是服务于现代汉语的,如果把每个字曾经出现过的引申含义都录入进去,对现实用语没有太大帮助不说,更糟糕的是会引起混乱。事实上,即便不录入这些内容,规范用语都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
接下来是这个“色”字。在很多用“食色性也”而不是“食色,性也”的人心里其实是有个疑问的,“色”和“性”不是一回事吗?那么,“食色性也”不就相当于“吃喝P赌”说成“吃PP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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