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七点,橙色的天空飘荡着橙色的云,习习凉风吹拂着依旧稍显炽热的城市。
这里是穗城市中心的步行商业街,人流已经少了一半,换了四天以前,这种时候几乎是人挤人,整条街都是购物逛街的男男女女,但现在,大街上竟然稍显冷清,就连街边卖小吃的摊贩都少了许多。
这都怪那该死的怪虫之乱,把繁华的城市搞成现在这副模样,可饶是如此,仍是有一部分人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或者说,他们的生活节奏不会因此而被打乱,该干嘛的继续干嘛。
泡妞的泡妞,买衣服的买衣服,站街的站街,吃饭的吃饭,反正穗城也才死了十来万人,对于千万人口的穗城而言,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好看,真是太好看了!穿上这样的鞋,你的腿就显得更加修长,简直棒极了,嗯,如果你能把裤子脱掉,换上一条短裙的话,会更加好看……”
商贸大厦的女鞋店里,叶富贵连连赞叹着,只觉得眼睛真心不够用,因为李佳玉的脚丫子特别好看,皮肤光滑细嫩,就像是剥开壳的荔枝,娇艳欲滴,吹弹可破,十个脚趾头更是白白净净,像是十颗闪闪发光的珍珠,指甲也修理得整整齐齐,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光泽。
而这双脚丫换上了高跟鞋以后,那种视觉唯美感就相当冲击眼球了,让人看了真心想要跪倒在她面前,捧起她的高跟鞋亲吻。宣誓自己是她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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