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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颜色可以重新粉刷】求推荐票,求新书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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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看着那张温柔漂亮的脸蛋儿,久别重逢的喜悦,令李燕歌内心久久无法平静的同时,也是终于体会到芍为何别名“可离”。

只不过他有点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能见到程芍君。

突然李燕歌一怔,脑海记忆涌现。

是了,现在是1986年7月份,自己刚高考结束的第二天,程芍君还未定亲,自然也就没了半年后,在婚礼上那一抹凄惨的让人至今难忘的血色。

关于程芍君的记忆,实在太过久远,三十多年,经历了很多很多的李燕歌,却一直无法忘怀。

还在李燕歌少年时代,青春懵懂渐渐有了对异性认知的冲动时,他最迷恋、也是最喜欢的女人,就是住在隔壁大他五岁的程芍君,这个如同小说中走出来的美丽漂亮、贤良淑德的女孩。

七八岁的童年时代,李燕歌经常跑到隔壁找程芍君玩,无他,全赖这位大姐姐长的漂亮。

十四五岁青春萌动,李燕歌反倒是很少找程芍君玩了,因为有太多太多的朋友,太多太多新奇的来自改革开放后的乐趣。

十七八岁荷尔蒙躁动期,李燕歌几乎就没有再进过她家的门,这是因为渐渐有了暗恋情愫的他,懂得了什么叫腼腆害羞。

一直到上了大学,从母亲寄来的电报一言半语中,得知程芍君许了人家年底结婚,这让整整一夜未睡。

封闭自己大半个月,逐渐成熟起来的李燕歌,才渐渐将这份少年时代的情愫压在心底。决定等过年回乡的时候,带一份礼物送给要嫁人的程芍君,除了祭奠一下逝去的少年爱慕外,也算是给自己这段还未开始就结束的爱情做个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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