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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则泉那边,他随着奈特到美国已经办好了股权方面的所有手续,耐克公司也开始制作第一款球鞋,一切顺利的话,这一款球鞋在八五年年初就会上市,而且按照刘琅的意见,奈特也找到了NBA总裁斯特恩,提出了打造篮球巨星的战略,毫无疑问,这个提议和斯特恩的战略是一致的,耐克公司也找到了未来的篮球之神,现在正和对方商议合作的事情,不过价钱方面还没谈妥,耐克公司希望双方签一个五年价值一百五十万美金的合同,乔丹觉得这个价格有点低,想要一个七年二百八十万美金的长约,这让奈特觉得有些风险,因为纵然是魔术师约翰逊和伯德,他们的球鞋合同每年的代言费也不过是三十万,你一个刚出道的毛头小子凭什么比这些大牌赚的还多?
刘琅听到后气的想要骂街,七年二百八十万美金的代言费对于篮球之神来说简直就是打劫,别说二百多万,就是一千万也是白菜价呀!
“妈的,有个屁风险!我那百分之十的股份就得靠乔丹帮我赚呢!”
刘琅二话不说就打了一个越洋电话,和奈特唠唠叨叨了半天,光是电话费就花了好几千块,最后对方才下定决心,按照七年二百八十万美金的价格签了下来。
“真是想不到这一世我还成了篮球之神的老板,等以后要是有机会,看看能不能买下一支球队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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