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没经大脑脱而的,时冲动的背后,却经年累月的心思沉积。
高开学的第天他就注意到了宁初。
白星澜那会儿正百无聊赖地趴桌上,耳边女孩儿们叽叽喳喳的吵闹声,老师在带着个学忙碌地发书,屋子跟菜市场样乱。
他偏头,就从乌泱泱的满教室人,看到了最显眼的个。
——安安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置,夏天的光太过炽烈,窗都拉着窗帘,没拉严实,翘起的角透了缕光来,随着空调风游荡的路线,恰好从那人的眼睛开始轻抚。
浅色的眸子被照了灿金的光,像干净的夜空被砸了个洞,星河淌人间,被白星澜好运地捕捉到。
连着周围的空间都似乎变静了,只听见砰砰的心声。
少年瞬间就乱了心神。
那时候的宁初也冷白的肤色,露在光底跟透明的样,气质却像现在这样淡漠疏离,脸上带着气的婴儿肥,眼尾的红痣仿佛自知的勾引,整个人都鲜活的。
年少二又自觉阅人无数的白小天才当就觉得这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以后定要拍他。
仅要拍次,甚至对方随着时光流逝、每个产细微变化的阶段,都应该存在于自己的相机。
后来,他就充分发挥着自己的处,慢慢跟这个人熟悉起来,了解了更多。
知他叫宁初。
知他其他同学家人‘砸锅卖铁’名诚的。
知他身上有股淡淡甜牛奶的味,像其他人那样喷的香水。
知他自己其实喜欢眼尾漂亮的红痣,觉得没有英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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