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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手忍不住斜了方卿和一眼,给了他一个‘你既然知道,那为何还不赶紧去顺这个台阶给若离铺路领孩子回家’的眼神。
这眼神相当的深刻且啰嗦。以至于等到叶国手完整用眼神传递玩一句话,方卿和已经以为叶国手开始各种原因上的恼羞成怒了。
叶国手没有恼也没有羞更谈不上怒,他只是担心:“若离和那个不知道底细的姑娘在一起,我实在是担心。而且,她现在住的地方.......”
叶国手叹息一下,说:“那是农舍,而且家中男主人,还患了病。”
方卿和说:“重症吗?”
叶国手道:“也不算是轻。那个病来的慢去的慢不会传人,但是要养好就要滋补,穷人家管这种病叫富贵病。生不起活不起。所以死的也多。”
方卿和听过这个病症,倒是不会传人,方卿和轻松道:“若离在那里一趟,倒算是那家人的运气。”
叶国手冷笑:“若离在那里是运气,那个姑娘现在也在,这可就不好讲了。”
方卿和道:“怎说呢?”
叶国手如今已经换下了一套干净的衣裳,他的鼻子灵的很,似乎到现在都还能嗅到从那间屋子跟来的,扩散在马车上,连带他带下车,一路飘到方府的血腥气。他坚信这一点不是他的胡思乱想。那袖子上沾染的那一点血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不必闭眼,只要在看一样自己手腕上雪白的袖子,一个恍惚的功夫,那个袖子上就仿佛又有一处血点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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