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这种病,绝对是一种很神奇的病。
就拿方圆来说吧,他记不起自己是谁,也记不起他以前认识的那些人,发生过的那些事,却能清晰记住上小学时,就学过的《登鹳雀楼》,并很不要脸的跟人家格林德显摆。
其实方圆也知道,格林德这种眼里只有金钱美女的土鳖,又怎么可能会理解我大中华流传千年的千古绝句?
问他,也就是方圆除了他之外,实在不认识别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种蛮夷之地,竟然还有识货之人。
而且从那娇嗲嗲的声音来判断,这识货之人应该是个美女--要不然,对不起她这么好听的声音啊。
方圆闻言转身看了过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内衬乳白色小套裙,脚踩棕色细高跟小马靴的美女,跃然闯进了他的视线中。
尽管是穿着黑色风衣,也无法掩盖她高挑身材的完美曲线,更是长发披肩,肩上扛着一把小花伞,嘴角含笑的站在那儿,哪怕是个泥塑的,也能让男人对她生出强烈的非礼冲动。
这足可以证明女人有多么美,或者干脆说那风骚气质有多么迷人了,就这脸上还戴着个茶色大墨镜呢,让人看不清她的庐山真面目。
如果她要是把大墨镜给摘了,再妩媚的一笑,方圆估计格林德这没出息的,铁定会跪倒在人家面前,亲吻美女脚尖,万般哀求的求包养。
地上很脏的,可不能跪--方圆舔了舔嘴唇时,下意识看了眼地上:其实,也不是太脏,貌似跪一下也没啥的。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adfuns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