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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至铮歪着头打量了她一番,忍不住道:“你怎么跟只兔子似的,若去了大西北,估计要被鹰叼走了。”
“你养过鹰吗?”
“那玩意儿谁能养!”路至铮不可置信的瞪了她一眼,觉得她的想法也太荒唐了。
苏云烟有些失望,本来还以为能打听到法华寺那只鹰的来历,却不想原来只是空欢喜一场。
她虽然及时低下了头,但他还是捕捉到了她脸上的失望,顿时心里一梗,不服气的解释道:“鹰在京城养不活,那是要翱翔九天的猛禽,京城这巴掌大的地方不够它飞的。”
翱翔九天的雄鹰,不该被困在弹丸之地,就像他,也将会有更大的作为,而不是在权利斗争中做一件牺牲品。
苏云烟紧了紧手中的帕子,平复了一下心情才道:“小将军可是去过西北之地?”
“未曾。”路至铮摇头,想了想又道,“我有个世交好友在西北长大,偶尔回京时会与我说这些,他曾经捡到过一窝幼鹰,不知道养活没。”
说起来,少年的眼里满是羡慕。
能拥有一只鹰,那是多么威风的事情。
苏云烟心里一紧,忍不住想到了那只鹰,还有那枚鸣凤令。
如果那是从西北来的,那么它誓死也要带回来的鸣凤令,又代表着什么呢?
前世那枚鸣凤令没有被用过,当时只知道是苏云芷拿了鸣凤令给太子看,就让她坐稳了太子妃之位。
太子这般重视的东西,应该是有大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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