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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在剑上的手指秀窄修长而又丰润白皙,指甲修剪极好,带着珠光的色泽。一看就是女人的手,美丽得少见,对于某些有特殊癖好的人来说,这只手足以令人神魂颠倒。
周阚为什么会被称为纨绔子弟?当然是他不务正业,崇尚享乐,花天酒地又好色了。
他虽然对女人的手没有什么特别执念,但目光触及那两根漂亮得不可思议的玉指,心里还是被羽毛调拨了一下,刚才还怒不可遏的情绪忽然散了两分。
‘看手估计是个小美人,接下来这女人若是不讨小爷高兴,小爷定要让她好看!"
周阚心想着,然而下一秒,他突然注意到姜苒的食指上带着一枚墨色的戒指。
他的眼神微微一变。
周阚一贯游手好闲,走到街边都被狗嫌,但他这样的人却不是没有半点优点的,比如他把茗霄不能得罪的人的名字记得滚瓜烂熟,也会心怂地自觉避开。又比如得于出身于买卖灵宝之家,耳濡目染之下,他练就了一双识百宝的慧眼。
「这枚黑色的储物戒……我好似在哪看见过……」望着戒指,周阚还维持着持剑砍去的动作,僵在原地,心中暗自纳闷道。
他忍不住又往女人的手指上瞟了一眼,那枚墨色的戒指有着黑曜石的光泽和质感,两条银色的流线以古朴奔腾的气势围着边缘蜿蜒着绕了一圈。
寻常的储物戒会散发着如「暴发富」般的气息,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是空戒一样,但越是高档的空戒气息就越是内敛,而这枚戒指上的气息就收敛的非常完美,但周阚为什么知道这是一枚储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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