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神。
哦,我在医院。
都过去了。
只是一支铅笔而已。
纸杯承重不好,连带着铅笔滚下桌,落在白瓷地板上。
断掉的铅芯是极尖的锥形,泛着银灰色的光亮。我的无名指无意识弹跳了一下。
我怕是对针状物过度敏感了。
捡起铅笔搁在手心,我说:“这支铅笔算是废掉了,对吧周先生?”。
肉眼可见,断了笔尖,里面看不见的笔芯不晓得断成了几截,削出一点断一点,基本没法再用了。看起来坚硬的东西,其实脆弱得很;看起来受到了很好的保护,其实并没有;看起来几乎完好,内里可能已经寸断。
寿命刚开始,就要结束了。
挺可惜的。
“看不出董小姐还是性情中人,表情有趣,说话也很有趣。”
“周先生谬赞。”
“谬赞?董小姐对我的看法更有趣。董小姐还会用‘谬赞’,开眼了。”
周遇生的嘴唇拉成一条线,说笑不笑,眼神温和,忽略掉他夹枪带棒的语句,他的表情和说话的口气配合得刚刚好,既显真挚又有那么点怪异。诱着人,安抚着人,不动声色地威慑着人。
“性情中人比我们这些普通人更敏感。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董小姐以后要多注意保重身体,最好别出什么意外。现在啊,什么都没个定数,年少的难说比年长的活得久,不羁的人也可能被拴在一处,一辈子。”他垂下眼,慢慢掀起眼帘,眸闪精光,嘴唇也随着瞳仁光亮愈盛而翘起,“像董小姐这么有意思的人,长久呆在一个地方,一定不觉腻味,惠及周边,其他人想必也不会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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