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天气已是晴朗,春暖花开的氛围散落于蒙依谷。每年春天,领头的人订定四季目标,他会派遣一些人去不同国境窃取值钱物品,他通常会随一行人渡洋。里奇被分配到了西北方遥远的雪城,人们在那里有些至今仍穿大衣。又有新的强盗加入了,四肢短瘦,皮肤黝黑,但灵巧得很,他过去专偷大型牲畜,上个月奉命偷走镶于富人梳妆柜上的数颗宝石,领头的人对他的赏识更重了。
这次去雪城,只有里奇和另一同伙,领头的人派了一艘小船,船上堆了三大箱粮食,路程一趟约花费几十天,回来时恐怕已经孟夏了。里奇的同伙是位极暴躁的人,由于里奇不多话,同伙也气不久,交集自然没那么多了。往雪城的路上没有什么风雨,同伙悠哉地卧躺在船上,哼着轻快歌曲,里奇则拿望远镜于轮盘前方,他负责掌舵,观察情势,其实也没什么负不负责的,不过是同伙懒于处理而已。
夜幕低垂,里奇把船停靠一小岸上,随意搭了帘子组成能歇息之处,营火升起后,里奇烤了鱈鱼乾和醃渍腿肉,肉还是半生半熟,同伙等不及整块刁起来吃了,剩下的鱈鱼肝,里奇慢条斯理地品嚐着,因为这将会是这些日子里最丰盛的一餐了。
连续航行了五天,粮食被吃去三分之一了,里奇终于忍不住,他受不了同伙了,于是用他阴沉嗓音对着同伙吼:「芬达斯!你给我去开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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