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分手很久了。
我以为当我再次见到她也还是能够好好的、自然的,像个老朋友一样的向她打招呼。
只是,连面都还没见到,当我从信箱里拿到那封喜帖的剎那,霎时间的惊吓连我自己也无法形容。从小时候的打打闹闹,到逐渐瞭解什么是喜欢的曖昧初期,往事一幕幕就像电影似的在我脑中重新播映。
本来以为早已经没事的,没想到当年因为她而带来的苍疤又被掀了开来。
而现在,光是坐在观礼椅上我就能清楚听见自己的心跳。
「蓝苍,你为什么不当伴郎啊?我哥明明有意邀请你的。」只是,有一个囉哩八说的女生一面掛着优雅的微笑对从我们眼前经过的人礼貌性点头,一边还非常不搭嘎地像个蚊子似的在我耳边嗡嗡叫。
「你知道的,在教堂举行仪式的时候现场位置只有四十个喔!扣除掉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还有我爸妈商场合作的一些老朋友、必须给面子的大牌老闆,所剩的位置真的很少耶!进不来的人只能到晚上的饭店宴会才能参与婚礼。由此可知我哥把你这兄弟看得多重要。」
「那你又为什么不当伴娘?」我微微瞥了她一眼,目光又转回礼堂门口。
场内的座位差不多都已经被宾客坐满了,所以我更是期盼等会从那道光亮朝我走来的人。
「啊?因为我大嫂没邀──咳,因为我准大嫂没邀我当伴娘啊,这样也好,我就不用费心思想说要怎么委婉拒绝囉。」她顿了一下,又道:「穿上婚纱,永远是女人最美的时刻,我当然想只给我心爱的人看到,就算免不了有其他人,起码我也要在我的婚礼上穿,当最亮眼的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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