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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转眼就,丁修随怜星来到移花宫,已经区区过去了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练练武,喝几杯小酒,与怜星在附近山野间游玩嬉戏,那小日子过得真叫一个舒坦。
想想也是,练了一辈子的武功,就不能享受享受了?
当然,享受归享受,丁修也没真的搁下武功,毕竟,他心里清楚的很,自己之所以能够在这移花宫中来去自由,享受宫主般的待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的武功够高,高到连大宫主邀月也不是他的对手。倘若他的武功差些,就算他和二宫主怜星好上了,也休想在移花宫中享受现在的待遇。
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这是自然界最原始的铁律,不管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向来都是如此,不曾有过半点更改。
丁修自问,自己就是一个得了些奇遇的普通人,而且还是有诸多缺点的那种,贪财好色嗜酒,他一样都不缺,像他这样的人,你非要让他去挑战世界规则,也未免有点太过为难他了一些。
好在,怜星的性格倒是与他有些类似,两人在一起,倒也算般配,只是每天都看他们秀恩爱,对邀月这个刚刚跑了小男友的单身狗来说,未免伤害有点大。
虽然,三个月来,邀月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可她却怎么也看不出来,毕竟,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妹妹被狗啃了,她能高兴起来,那才叫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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