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变了,大变特变。你小时候不是这样的。”
薛瀚把玩着折扇坠着的穗子,阴恻恻地回。
“那应该拜谁所赐呢?”
“……”
陶眠重新闭紧嘴巴。
好吧,有他的一部分错。
薛瀚和陶眠之间的人情官司可以追溯到多年以前,大约是顾园七八岁那么久远。
彼时的薛瀚只是陶眠在路边捡到的一个小孩子。
或者说……小妖怪。
那次是顾园在山上玩时,不小心被一种罕见的毒蛇咬伤。解毒的药草有几味山中采不到,陶眠不得不只身前往镇上的药房抓药。
待他提着一串药包出门,原路返回,路过一处拐角时,却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孩扑住了腿。
如果只是普通的小乞丐,陶眠给些钱就罢了。但那孩子不知先前受了怎样的虐待,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和双腿都是勒痕烫伤,还有利器割过后愈合的疤,惨不忍睹。
陶眠都走出拐角十几步了,想起小孩的一身伤,咬咬牙,转身又回到原地。
男孩仍在,只是失去意识,昏迷过去。
陶眠把药包收进芥子袋,一边责怪自己,迟早因为心软把自己坑死,一边背起那瘦弱的小孩,寻了处医馆,给他看病。
捡来的孩子身体并无大碍,只是因为饥饿晕过去罢了。既然没有病,陶眠想着给他怀里偷偷塞些钱,自己离开便是。
没想到当他刚准备把全身上下所有的钱送给男孩之时,后者却睁开眼睛,醒了。
醒了更好,陶眠把他的想法一说,希望男孩拿这些钱换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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