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夏接过贺大人抛物线式投递的手机。
这桩没什么疑点的案卷,从头至尾只有五页还有一页是卷头,一页是卷尾附录,三言两语便盖棺定论,正向贺凌风说得一样。
沐莉莉在学校交往了一个同级的男生,大概是从小乖巧的女孩总是偏爱叛逆的少年,对方是个老师听着名字就头疼的混世魔王。可惜,这段爱情没什么结果,在高三毕业的时候,迎来了标准的毕业分手结局。
根据班级同学的证词,分手是沐莉莉提出的,那男生高考失利后常常用暴力发泄,打架斗殴,欺负小动物,在沐莉莉的雷点上反复蹦迪。
但男生似乎不能接受爱情和学业都未能修成正果,企图对沐莉莉用强,两人在争执时发生了惨剧。
在案卷中,那张写着宝宝十七岁留念的照片赫然作为证明二人关系的证物出现,照片下的小字还写着: 宝宝学会早恋了,不要耽误学业。
女孩子跳脱的字体则回复: 遵命啦!
而案卷上印刷的白纸黑字写道: 犯人称,自己的成绩受到被害人家中歧视,才导致了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的破裂,故在争执中有泄愤的倾向,导致下手过重
林秋夏看他那通篇找借口的说法,火大得眉头紧锁。
贺凌风见状抽回手机,一目十行地扫过剩下的部分,简要概括: 没什么好看的。犯人为了上学改过年纪,在法律意义上年满十八周岁,判的故意杀人罪。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adfuns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