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才意识到了自己进了狼窝。
云首书院的饭食便宜,但北方的米,南方的面。这地域差异导致的差价饶是云首书院再压价也没有办法。
沈潘不常吃米饭,他不知道手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大米饭俨然变成了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哥们,要吃吗?”老实憨厚的沈潘抱着海碗,冲着离着他碗最近,眼睛都看绿了的同窗笑笑。
“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位同窗甩一甩衣袖,将那绿了的眼睛换成了白眼,白眼一瞪,翩翩然走了。文士清高,自然看不上五大三粗,抱着海碗的粗鲁汉子。即使那汉子碗里是红烧肉大米饭。
嘿,沈潘这就不高兴了。朱门酒肉臭吃他家大米饭了吗?管得着吗?正处于十七岁中二时期的沈潘脸色一变,哽着脖子就桌坐下,面不改色地在众人围着的桌子上吃饭。
没错,他对面就是那位梆梆响吃油泼面的。
厚脸皮的沈潘风雨不动安如山,大口嚼着红烧肉“噗嗤噗嗤”震天响。惹得一群假正经们哈喇子流了一地。
那位吃油泼面的倒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哧溜哧溜的油泼面阵阵相和。
虽然过程不太和谐,结局却堪称完美。沈潘低头猛吃,连着他们在说什么都没听到,愣是张着大嘴将那一大海碗饭和红烧肉塞进了胃里。直到抬起头来,看到那位油泼面小哥愣是碗里还剩半截面条的时候,露出了一口沾着米粒的大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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