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梁欢青光顾着品评卤味的鲜美了,面前就零星堆了一根鸡爪的骨头,秦和宜眼疾手快地给童修多夹了几个放在小碗里头,目前就吃了一个,还有三四个放在里面。其他几个年轻人受气氛影响,略带拘谨,但吃得并不慢,少的吃了三个、多的都啃了五六个,王环手上的筷子里还夹着半根鸭脖子。
可是秦和宜将高碗装得满满当当的,加起来的数量少说也有三十多,在座的所有人加起来吃得都没有孟江一个人多。
孟江吮着手指,把最后一块鸡骨头扔到前面的骨头堆里面,“嗯,很好吃,难怪味道那么香。”扭头对秦和宜说道:“你索性给我做饭吧,一个月给你三万,比你当什么劳什子的经纪人强多了。”
孟江吃得多,动作粗莽,但显露出来的不是粗鲁难堪,而是洒脱自然、潇洒不羁,果然还是个看脸的世界,要是武大郎在这儿独霸那么多鸡爪,估计就要挨揍了。不得不承认,社会地位、一张好颜是无往不利的利器,就连吃独食都吃出了理所当然。把霸占厨师想法说出来,大家也只是心里面说了一声果然如此,这才是有钱人的手段啊。
秦和宜放下筷子,礼貌却十分坚决地说道:“孟总怕是误会了,我做饭但不是厨子,出再多的钱也没有用的,给小童当经纪人才是我想干的事情。”
“哦,那就算了。”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孟江也没有发怒,手指动动,指着童修身前的小碗,“不吃也可以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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