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你们弄不死我,法庭上我们死磕到底。”
傅云宪是讹他们,但讹得太真,太狠。断腿容易再断,腿骨骨折便构成轻伤,也就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威胁的人反被威胁,这个地方刑辩律师常来常往,大多点头哈腰唯唯诺诺,那些警察从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原地愣了半晌,居然把人放了。
非法证据被排除之后,那小老板最终被无罪释放,对傅云宪很是感激,几经辗转将他介绍给了胡石银。
胡石银当时也摊上了一件事儿,一件要命的事儿。
曾有一歌唱得好,浪奔浪流,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但旋律依旧隽永,时代却早已不是那个时代。国家打黑的决心日益坚决,洪流不可逆,形势不乐观,胡四爷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知道中国再出不了黄金荣杜月笙,及早洗白才能免祸。
胡石银手下有个人叫洪兆龙,江湖人称“出林龙”,跟水浒人物一个诨号,可见很有些地位。他看出胡石银有心散了兄弟去做正经生意,大骂他是宋江,竟打算以下犯上,趁机抢班夺权。
胡石银寻思出一个“一石二鸟”的主意,正好借洪兆龙向政府投诚,既借刀杀人又将功折罪,简单点说,就是卖了这个有着过命交情的兄弟。为免对方有机会反咬一口,把自己都兜进去,他请了一个庞大的律师团队研究手头的证据,傅云宪就是那律师团队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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