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可以永远驻留在自己身上。
他想让姜汶园永远追随他的身影,甚至为他情迷欲乱——这无关成就感,是纯粹的渴望。
他嘴上说让他喜欢别人,但光是想象到那个场景他就妒忌得发疯。他从来都知晓自己在姜汶园心里何其重要,长年累月的相处下,潜意识里就把孤独伶仃的他当成是自己的所属物。他看透姜汶园的爱意,刚开始惊奇又难以置信,事后想想一切是情理之中、水到渠成。
“毕竟,他不爱我,还能爱谁?”
夏天姜汶园习惯裸睡,一整个夏天都不会用到睡衣,今晚他倒是规规矩矩地穿起了一整套睡衣。
洗完澡他没把腿擦干,长裤穿进去以后裤脚就湿了一片,他干脆把裤脚卷起来,容盛说就像要下田的农夫。
姜汶园说农夫也很好。
他的伤脚前几天肿得像猪蹄,现在已经完全消肿了,看不大出两只脚有什么区别。他的脚长得很好看,和他的身体一样,骨相周正,修长削瘦。卷起来的裤脚下露出的大半截小腿和脚踝似乎过分精致柔和了,容盛觉得不对劲,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忽然醍醐灌顶。
“为什么没有腿毛?”
“剃了。”
容盛伸手握住他的双腿摸了一把,触感温润细腻,光滑得像剥了壳的鸡蛋,问他剃腿毛干什么。
姜汶园眨了一下眼,没好意思说出实话,“碍事……太长了。”
姜汶园假定容盛是喜欢女人的,可那次他从浴室出来当真把他撩得鼻血横流,下面也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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