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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时间长久,难免会觉得无聊,看着人类迅速的衰老,起初是嘲笑他们,轻视他们,觉得他们是比自己还要低的生物,在这可怜的一百年里,有人活不过一半,有人一生浑浑噩噩如蝼蚁一样死了,奉桃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幸运的东西,他知道只要他继续修炼,他甚至可以活上千年,所以,他其实挺同情他的“恩人”,啊,对了,他法号无可,是个奇怪的人类。
参禅寺里,就只有他一个和尚,他每天在菜园里摆弄那些菜,还编了草鞋去卖钱,这么法力高强的人,居然做这些事,奉桃觉得很不可思议,于是他经常跑到镇上去,从某个深宅大院里“不告而取”一些金银堆在无可面前,那儒雅的和尚摇摇头:“奉桃,既做了人,就要守人的规矩,偷盗是不好的行为。”
“你要是叫我守规矩,就干脆把我变回去好了!”狐狸说。
“那——只好这样了。”无可平静的撩起衣袖,露出手里的佛珠。
“啊!不要,我不要!你别过来!!”奉桃只是随口说,他可不想变回去。
无可微笑了:“那么,你要守规矩。”
奉桃守了规矩,但他绝对不要种菜或编草鞋,他苦着脸看看桌上简陋的菜,“我是狐狸啊,我吃肉的!“
“你是人了,可以吃素。“
“啊,你太残忍了,我才变成人几天啊?而且人也有很多都吃肉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于是奉桃进了树林,每天提着野味回来,那是他爱死了的山鸡和野兔,无可只是念着经,到没有对他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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