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觉得他挺有潜力,你要不要鼓励他试试?”
叶秋的建议很有诱惑力。黄少天其实早就偷偷写过一些短篇了。俗话说的好,每一个快要饿死的读者都可能会变成自给自足的写手。但是他有点不好意思拿出来。现在可好了,自己可是一个有小号的人啊。写出来的东西不管怎么样都TM是叶少天写的啊,跟他黄少天无关啊。于是他兴致勃勃的说,“其实我也挺爱写东西的,反正你是大神嘛,要不然指点我一下?”
叶修很诧异,但是同时又很惊喜。作为一个死宅男,特别是一个爱码字的死宅男,他曾经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一个写手做媳妇,两个人一人一台电脑互相拼字,一个小时计算一次,输了的人就在惩罚箱里面抽一张,以此决定由谁来拖地,做饭,洗碗,洗衣服。顺便还能顺带解决一晚几次的问题。如今倘若对象换成了叶少天的话,假如他想通过拼字来决定上下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再稍微提高一下自己的手速?
叶修仔细看了叶少天发来的稿子。他写的是短篇,说真的,跟叶少天本人呈现出来的状态很不一样,他的文章十分冷静,构思很精巧,而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峰回路转,酣畅淋漓。他几乎都是一口气读完一篇,回过头来再想一想,又觉得挺有意思,会心一笑。他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有风格,这对于习惯性跟风求订阅的大部分来说,简直难能可贵,可以说已经具备了成神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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