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这人就是日晴光,还没十点郝嘉再就决定十点整他必定准时下班!
十点一到,郝嘉再就冲去收银台下面的柜子拿自己的背包,打卡後就准备冲出唱片行。
眼尖的摊老板猛然拉住郝嘉再的背包,气急败坏的说:「郝嘉再!那边都还没整理好你就想走啊?没门!」
郝嘉再慢条斯理的转过头,拉开摊老板扯著背包的手,笑容满面却轻描淡写地说:「摊老板......我想你应该很清楚我是法律系的学生。关於劳动基准法,我想,至少比你熟那麽一点点吧!」边说还边用食指和拇指比著"一点点"。
「更何况之前我都照摊老板您的意思留下来帮忙,今天不过想"准时下班",请问你有什麽意见麽?」刻意加重准时下班这四个字,郝嘉再知道只要搬出法条且有道理可循,一般人都会退缩。
自知理亏的摊老板虽然生气却也无可奈何,毕竟之前郝嘉再都没计较晚下班这件事,今天就让他准时下班吧......
撇撇嘴,摊老板挥挥手示意郝嘉再可以离开了。
拉开笑容,郝嘉再心情好的不得了。「摊老板,再见罗~」边说边冲出唱片行。
靠在店门口旁的日晴光看到郝嘉再的第一眼便说:「果然是法律系的学生。」他眼睛带笑,很明显的将店里的对话都给听进去了。
攸关自身权益有无受损时,搬出法条和法规是很正常的。前提是要稍稍懂得一点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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