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很乐意倾听。
离开旅馆的最后晚,我通宵写信,先给我父母写了封信,表示我的歉意、以及在佛罗里达隐居段时间的意愿。然后给乔舒亚写了封十页的信,然后重写了页,简单告诉他篇报里说的都真的,以及我对自己的失望,我认为我适合继续参与他的生活。我意识到封分手信,也许只比电话分手好上。没准更糟糕。
我又去了趟迈阿密,寄了信,买了许多书和我写本所需的物资。开始了我九个月的隐居生活。如果我父亲稍微心思,很容易就能找到我,但他没有。起初我认为愤怒所致的冷淡,而后我渐渐明白,威尔森家男性所特有的冰冷而柔软的傲,而我们仅有的两个,最终引向可思议的理解,发生在两个截然同的个体之间。
原本计划我应该用年时间来写本书,但我写了八个月就写尽的全部故事,在个十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故事的雏形并且抄写剪贴了素材,在感恩节后的次旧货甩卖,我买到了台打字机,性能良好,我用写完了个故事,最后个月里我借了台电脑边修改边把输入成电版。我感到在无事可做,就打印了几份寄给版社,佛罗里达难以使我感到留恋,我又回到了纽约城。
本书我给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我从认为我群示威者的员,但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责任去写个故事。就像冯内古特说些反战者,我们还如互相往脸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尝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几乎自负认为,我唯个尝到了同时没有味觉失灵的人。我并了解场运动的始末,对于我来说,起于里普科之夜,结束于温特伯恩议员之死。于个故事终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闻风格,沦为个庸俗的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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