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最好的。
只要跟顾栀一样,就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就能当个等着天上掉馅饼的傻白甜。
这一点,她一直都知道。
之前追求她的段家少爷,在剧里后来不也是顾栀的头号爱慕者吗。
但是只要自己先一步遇到他,他立马就对自己情根深种。
——这就是主角光环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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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书媛看着自己手里的书,眼眸沉沉。
封皮上的名字是很熟悉的英文诗集翻译,但一翻开,就发现其实压根不是什么诗集,不过是一本借了封皮的本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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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吃的水果:樱桃。橙子。杨梅。
最喜欢的颜色:蓝。
......
说话的时候眨眼睛。
......
一个耳洞。右耳。
......
——通通都是顾栀的生活习性和喜好。
她就是这么一点点,拼凑着两个陆书媛的记忆,拼凑出来的现在的自己。
一开始,她也没想模仿顾栀,仅仅只是因为她是这部电视剧的女主角,所以才下意识地记下了很多关于她的事情。
但是在第一次遇到陈家少爷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只要跟顾栀像那么一点儿,他就会多喜欢她一点。
于是一点一点,到最后,好像上瘾了似的。
学的跟顾栀越来越像。
而且她当时想,霍星朝总有一天要在上海受伤的,他一旦受伤,自己抓住机会救下他。那么像他爱的女人,也是引起他注意最快的方法。
可是昨天。
就在昨天,她在房间里背书的时候,一不小心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下人就告诉她,顾栀来房里找过她,不过许是见她还睡着,就没叫醒她,直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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