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就不该指望收获爱情。
不过,这样的事好像也曾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夜伸手替刑锋阖上了半睁的眼,手停在对方发青的唇边,依依不舍。虽然刑锋的脾气有时候过于暴躁,可是每次吻自己的时候却是很温暖。
就象王骁的吻一样,很温暖。
"把他的尸体交给外面的人。"
时夜摆了摆手,神色突然变得倦怠起来。
十年了,他利用刑锋做挡箭牌,让其它各派的人把矛头集中到这个年轻人的身上,而自己则在幕后牢牢地控制住刑锋。他早就不满足只做A市的龙头了,他要的是整个黑帮,不光是城东的帮派,城西,城南这些帮派他都要。
要想最快控制住这些势力,杀了那些可以给自己造成威胁的人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罪,当然不能由自己背。
当然这个替罪羊,也不是他随手找一个出来就能算数的,所以他舍得花十年的时间,舍得过十年屈辱的日子去培养一个让人绝对不会怀疑的替罪羊。
十年前,刑锋看着他,对他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时夜就清楚,这个男人就是他要找的替罪羊,有野心却又天真,到最后一定逃不过自己的手掌。
为了尽快达成自己的愿望,他安排了向朗在刑锋身边,让向朗把刑锋的野心一步步撩大,一直大到他真地想取代自己为止,一直到让众人把他视做眼中钉为止。
这段时间是十年。其实不用这么久的,如果不是刑锋真地喜欢自己,如果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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