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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时代之前,秦暮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公司就在本市的中心地带,一个二十二楼的高档办公楼上面。
秦暮公司的规模很大,整个办公楼的二十二层里面,大半都是属于秦暮公司的地方。
当然,公司再有钱也与秦暮这个普通的打工仔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秦暮没有想过,自己居然还有再来这里的时候。
李东毕竟是自己的同事和半个朋友,既然自己在李东临死之前已经答应下来,秦暮自然也没有食言的打算,哪怕他答应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死人了。秦暮顺着自己的记忆,一路跑了过去,速度不紧不慢,时刻保证着自己的体力与状态。
不过所谓的不紧不慢,其实还是针对秦暮自己来说的速度,对于偶尔看见秦暮奔跑的其他人类来说,秦暮的奔跑简直就是百米十秒的人类极速!
百米十秒的速度!
人类的职业赛跑运动员也不过就是这样的速度罢了,而且人家只是冲刺百米就结束的高强度运动。秦暮却是轻松自如的奔跑,直接从远远的远方跑来,又若无其事的跑到了另一边的远方,直到完全的消失。这样的速度,秦暮起码奔跑了数千米之远,足以让任何一个人类看到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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