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脸上的青春痘大概能与月球表面相媲美,说话间坑坑洼洼的皮肤挤出褶子,话也简洁明了:“滚你妈的蛋。”
姜聿:“嘿嘿,我妈没蛋,兄弟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红毛态度很坚决:“考虑个鬼啊,赶紧逃命吧。”
姜聿寻思着,我也想跑,但俺们老大给俺布置了任务,跑了以后就没脸抱老大大腿了。
问题是,不跑可能就没命了。
命重要还是大腿重要?
正纠结呢,眼前忽然一花,天花上一条倒悬着的血尸瞄准了红毛鲜红的脑袋,从天而降怼了下来,四肢搂住红毛就不放。
“啊啊啊啊啊!”红毛疯狂嚎叫。
“啊啊啊啊啊!”姜聿跟他对着嚎。
“起开起开,你鬼叫什么你不是拿着枪吗,快快快,冲它脑袋赏它一枪子儿。”红毛奋力掐着血尸的脖子,博弈中,血尸腥臭的嘴巴大张着,尖利的牙一寸寸朝他的颈动脉靠近。
在力量上,这些血尸远超常人,眼看要咬上了,红毛背着血尸,往一边车厢壁上用力撞去,哐哐哐几下,绞缠在他身躯上的四肢仍纹丝不动。他心生绝望,感知到死神的镰刀正架在他脖子上磨着他的肉。
“哎呀瞎蹦跶什么?我头一回开枪,万一误伤了你怎么办!”姜聿也很急,手指跟痉挛了似的抖得很夸张,他不得不事先打预防针,“先说好了兄弟,万一我瞄错了你死了也别来找我。万一我帮你搞死了这条血尸呢,你就跟我一起为人类安全做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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