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以为终于有非亲友类的读者来支持她了,结果马甲扒掉,发现是常舒曼。
【小元子】:(不知该哭还是该笑.jpg)
【舒曼】:(摸头.jpg)
元恪很认真地跟常舒曼讨论了案情和感情的问题。
【小元子】:我一写案情他们就想看感情,我一写感情他们就想看案情!我该怎么办!
【舒曼】:嗯……我觉得,你可以案情和感情穿插起来,在案情中发糖,在感情中连带着写案情。
元恪仔细读了几遍常舒曼的建议。
但是感觉……太难了吧!
连载到后期,元恪越来越放飞自我了,断更的理由有时候是“实验没做完”,有时候是“实验报告快交了”。
但让元恪很开心的是,她收获了那么几个真爱粉,经证实不是她的亲友团,是货真价实的读者。
他们在评论区疯狂为她打call,外加猜了猜她的性别。
——阿元大大文笔这么剑走偏锋,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
元恪:“……”
她第一次见到有这么夸奖人的……剑走偏锋?估计这位读者的语文水平跟她有得一拼吧。
还有……什么叫——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
元恪知道自己的文笔很奇怪,具体表现为修辞方法用得很诡异,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受控制地搞出一些奇葩的表达方式,有些读者说她是小学生,也有些读者觉得这是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元恪一边放飞自我,一边连载。到了大二快结束的时候,故事接近尾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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