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向安喜啃指甲,跟着盛赞学的。盛赞小时候孤僻,说拉琴的,双手却咬得惨忍睹,指里着血常事。他上课要啃,看书要啃,发呆要啃,之只要手没在工作,就定要往嘴里。后来盛赞能慢慢戒掉,陶宋时时刻刻盯着,只要他把手往嘴唇靠,陶宋就握着他的手,轻轻搓他的手指甲,盛赞当时狠得很,报复似的把陶宋细嫩的手心掐得全月牙,有几回还破了。
盛赞被人看着戒掉了啃指甲的坏习惯,盛向安却没有。他只有凳的时候就跟在盛赞屁股后面跑,小叔叔什麽都的,他跟着学,自己却本清楚对错与否。他像什麽都可以学习复制,兴趣、谈吐、习惯,许多亲友都说他活脱脱翻版的盛赞,可谁也知道——除了盛向安自己——他模仿盛赞到骨子里,却缺少件最重要的,也最致命的武器。
他没有陶宋。
陶宋只盛赞的。陶宋盛向安这样崇拜似的跟从,而味的,盲目的,他钟盛赞。
盛向安没有这样的陶宋。
“小安,别咬了。”盛赞喊他,“血了。”说罢递了巾给他。
让盛赞提醒,盛向安才后知后觉手指钝痛,血溢满了整个指甲,瞧着叫人有些犯恶心,他概让这份丑陋刺激到了,慌忙将手指在巾上擦了把,接着粗鲁退开椅子站起,眼睛却敢抬起:“我,我想吃,先走了。”
他落荒而逃,顾得盛赞在背后喊他:“小安!”
眼前像罩着纱,他横冲直撞,冷防肩膀疼,撞到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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