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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我在出生时就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直接划开她的肚皮,发出了我的第一声啼哭。等家人发现时,母亲已经在睡梦中安详的死去。
不过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我的家族并没有因此怨恨自己,反而把我视为掌上明珠。年纪九岁的我,在吃年夜饭时,八十人的聚餐,我要坐在最重要的桌子,位置仅此于我的太爷爷。后来十一岁,我坐在自己太爷爷的位置。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这个世界没有自己得不到东西。我从来没有上过学,一直是家族请人家教。我曾经问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不去学校,父亲告诉我强者是不能与平民一起上学的。我于是好奇的问那从哪里培养友情,父亲告诉我强者总是孤独的,他们不能有朋友。那自己不上大学就没有学历,将来怎么找工作。这一次父亲笑的肚子都疼,父亲告诉我,强者是不需要学历的。
我是一个强者,我是这样定义自己。朗基努斯之枪,这是别人给我的定义。在自己十三岁时,我知道万物皆由原子构成,而原子之间靠引力相互连接。而自己天生拥有一种天赋,和我的姐姐一样。在家人的改造下,我可以无视物理法则,直接破坏物体内所有原子的引力,使物体像烟尘一样消失。
“姐姐,碗碎了直接换一个,不用那么费力去修。”我对着比我年长五岁的姐姐宇文蝶说着。她总是喜欢做一些比较多余的事情,虽然做的这些事情我并不讨厌。姐姐能力与我相反,她可以建立原子内的引力,甚至让烟尘按照自己的意愿变成有形状结构的物体,可以说与我们之间的能力相生相克,但姐姐在家族地位明显并不如我。因为对人类来说,破坏比创造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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