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辉人长的帅气,眉目硬朗,在八十年代没流行小鲜肉之前,他这种长相是最受欢迎的。无论是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还是年长的婆婆都喜欢硬气的男人,男人硬气高大,才能在这段艰苦的岁月中吃苦耐劳,养起老婆孩子,养起父母弟妹。而奶油小生之流,太过阴柔有的甚至比女孩子瞅着都娇弱,怎么养家,总不能让一个女人下地插秧养活几十口人家吧。
所以陈明辉这种五官硬气的少年被同龄少女爱慕着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更何况,这段日子陈明辉又赚到钱,人穿的光鲜,就变得更加瞩目,许多从前对陈明辉没好感的女同学,现在竟也偷偷觉得陈明辉帅气了。走在校园里,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也越来越多,随着陈明辉长成,只怕这样的目光还会更多。
虽然心里这样默默安慰着自己,可脸上还是不知不觉带了出来。
陈明辉正认真看书,计划着能捡起多些知识是多些,不垫底就行,结果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瞅着脸捧捧的小宇,陈明辉马上发誓道:“我可真没招惹过谁,之前我一直在海市做生意,别说和同学,就是咱们两个联系都少了,今个是刚回来,除了吃饭去了茅厕,我都老老实实坐在凳子上看书,我还指着临阵磨枪呢,这是谁害我!小宇,你可得相信我的清白。”陈明辉狼哭鬼嚎,先是搞怪的抢白一通。
被他这么一闹,钱宇脸色倒好看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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