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跟他所认为的不太一样,他印象中的江纾应该是一个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子弟,每天只需要坐着使唤人就够了,但比起他所认为的江纾,他明显更喜欢面前的江纾。
更平常,更接近他一些,秦墨一伸手便可触及。
秦墨的目光慢慢扫过他的背,最终落在他那双玉足上。
他的脚背很白,黑色的拖鞋穿在他脚上形成很鲜明的对比,血管的青色跟一朵妖艳的花点缀在上面。
那双漂亮的脚正在向他走来,脚趾头圆润饱满,看得出来没走过多少远路,没吃过多少苦。
那双脚在他面前站定,秦墨收回目光。
江纾把饭放到秦墨面前,自己坐到他对面。
“尝尝?”原主自己有做饭的习惯,但江纾没有,这是他第一次做,多多少少是希望秦墨能给出点评价的。
秦墨夹起一块牛肉放进嘴里,江纾马上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
秦墨顿了两三秒,就在江纾快要露出失望的神情时,他罕见地勾起嘴角,目光柔和道:“很好吃。”
这是他这几年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饭了,不光是味蕾上的好吃,更多的是——
那是一种家的味道。
江纾被他这个笑容晃愣了,可惜秦墨很快就收敛了笑容,低头吃着饭,江纾暗叹可惜。
两个人都不是爱说话的主,一顿饭下来饭桌上格外安静,却莫名的有种温馨的气氛。
吃完饭后,秦墨秉承着‘吃人手短拿人手软’的原则,主动的拦下洗碗的活,江纾不想他一来就让他干苦力,在他身边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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