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这词儿朗朗上口,叫起来顺口得很,许多人都喜欢将博弈挂在嘴边,宛若自个儿就是个博弈大师一般,然而实际上又能有几个人能真的明白博弈的意思所在。两个人之间的博弈好理解,左右不过是你输我赢的较量罢了,也无甚可说之处,可一旦牵涉到三方、四方乃至更多方的博弈之时,一百个人里头能有一个略有所知就已经算不错了。不服气?成!那就拿一个例子出来好了:
假设有三个火枪手要进行决斗,甲的射击技术最好,命中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乙略差,命中率百分之六十;丙最无能,命中率只有可怜巴巴的百分之四十;这三个人在同一个场地里决斗,三方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彼此间也无信义可言,决斗是唯一的解决方式。那好了,谁最有机会能活到最后?按一般常识来说,该是枪法最好的甲罢,至于丙那种垃圾准头的枪法用来自杀还差不多,理应是最惨的罢,但是……
一阵噼哩啪啦的枪声响过之后,你会发现甲跟乙全倒在地上死不瞑目了,而丙正提着枪傻愣愣地站着,或许还正倒吸着凉气呢,不错,活下来的是最差劲的丙。很奇怪吗?一点都不,说穿了其实很简单,这就是个概率的问题而已——甲首先选定的目标一定是枪法跟自己接近的乙,毕竟乙对自个儿的威胁最大,同样,乙的枪口一定是第一时间对准了甲;而丙呢,他那个烂枪法只能是瞎放一气,不过对准甲的可能性要高出不少,毕竟甲是最强的,威胁也最大不是吗?于是乎,乱枪决战之后,甲的生存几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四,乙只有百分之二十,而丙呢,却是百分之百。别不信,这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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