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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举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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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阿瑞斯,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少明面上没有什么人比这位战争之神更有资格,作为奥林匹斯金座的继承者了。

虽然夏冉说的没错,第三代奥林匹斯之王宙斯,比起前两代的希腊世界众神之王没有什么区别,即使明知道有自身继承的神性血脉深处有个代代传承的要命诅咒,也还是控制不住兽性与欲望。

也不知道祂是真的心大粗神经,完全不在乎,还是干脆破罐子破摔——毕竟宙斯也效仿过自己的父亲,试着把自己的后代都吃掉,雅典娜就曾经和母亲墨提斯一起,被祂吞进腹中。

不过后面发生的事情,也是一段人尽皆知的神话传说了,正如雅典娜并没有消失,现在反而还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

所以宙斯大概也是明白了过来,知道自己也逃不掉这种被最为古老的原始神,在统治权威被覆灭的最后一颗,以莫大的权与能从血脉源头深深扎根种下的诅咒?

因为知道自己迟早都会重蹈覆辙,还不如在下台之前多爽几把?

但是尽管宙斯放飞自我,子嗣众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远超自己的父辈,可是祂的子嗣所拥有的继承权从名义上也有不同顺位的区别,能够排个一二三四出来。

就像是嫡子的继承权,怎么可能是庶子可以比拟的?

别说珀尔修斯那些在凡人眼里尊贵无比的半神,实际上在真正的神族眼中,不过是稀释了神血的混血种……就连同样作为纯血神族的奥林匹斯神,互相之间也有这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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