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种纬没法说出那支杂牌的枪是他自己为了防止有人暗中对他的刺杀,故意自己准备出来的。既然对方已经把那支枪藏起来了,摆明了就是算准了种纬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才有恃无恐的。不过即便这样,种纬也要博一下,他可不能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认罪。
“第三点,关于子弹的问题,那支枪是局里发给我的佩枪,我一直把它锁在我办公室的保险柜里的。那支枪配发给我总共没有几天,我总共用那支枪也没打过几发子弹,怎么会用它来杀人?那不是摆明了这桩案子是我干的么?我作为一名刑警出身的人,会那么傻吗?这不是把火往自己身上引吗?再者,如果我是用那支枪杀了人的话,我逃离现场回家和时间那么短,又怎么可能把那支枪放回我办公室的保险柜里?这些都是漏洞嘛!只要查,还是可以查出疑点的。”种纬觉得在枪和子弹这个问题上的漏洞最大,他试图从这方面打开突破口,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他讲得最多。
“吼吼吼,听上去像那么回事儿似的。可我们在子弹和装枪的那个帆布包上都发现了你的指纹,这你还有什么话说的?”听到种纬的解释,主审警官仅仅一句话就让种纬无话可说了。谎言就是谎言,你只要撒了一个谎,就需要不断的撒谎,到最后因为谎话说得太多,自己都难以自圆其说。
种纬是刑警队长不假,但这不意味着他不会犯错误。更何况在有心算无心之下,他落入对方的陷井太过迅速,对整个栽脏的过程知之甚少,又怎么可能做出万全的准备和解释呢?所以在这次预审中落于下风,也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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