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合适的?警察在这里看着我,你们还不放心吗?做个笔录至少也需要一两个小时,你们去徐记来回也就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而已。”
保镖觉得夏小汐说的也有道理,反正她在这里做笔录,一时半刻,警察也不会做完。
一个保镖还是心眼儿比较多的,“警察先生,做笔录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因为这是一出绑架案,又是在晚上发生,没有目击者,许多细节都需要夏小姐讲清楚,最起码要一个小时了,如果夏小姐还有什么重要细节的话,那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警察回答说。
“那好,太太,您先做笔录,我们去给您买徐记的甜品,不知道您喜欢吃什么甜品?”
“徐记所有的甜品,每样来一份。”
“好。”两个保镖离开了。
警察和夏小汐一起回到了病房里,开始进行笔录。
夏小汐说的是事实,警察说的时间也没有错,只是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夏小汐可是写小说的!
一个作家最起码的能力就是叙事能力,能够通过文字让读者看明白自己的故事,更能够通过语言让警察明白绑架前后发生的事情。
讲述绑架前后整个过程,夏小汐只用了十五分钟。
没错,的的确确是十五分钟!
该讲的讲,不该讲的一律简要概括!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被林希影一脚踢到了太阳穴,当时也是筋疲力尽,渐渐地就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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