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很快,尸体倒地瞬间有翻滚,是有可能被卷入车下的。”
黄支队点点头,脸色依然沉重,说:“那也只能给他加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直在旁默默听着侦查员汇报的我,这时站了起来,一边把自己的电脑接上会议室的投影仪,一边说道:“他这是狡辩。他犯的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
整个会议室的人,都溢出惊异并且兴奋的表情。
我一边播放着尸检照片,一边解说:“唐玉头部的损伤,是摔跌在光滑载体上形成的;她全身多处的擦伤,是在路面上摩擦形成的;她的下颌骨骨折和肋骨骨折是和路面撞击形成的;另外还有一处伤,就是腰部的损伤,一般在交通事故摔跌中,很难形成腰椎的骨折,因为腰椎是向内凹陷的,不是背部突起部位。背部突起部位是肩胛,但肩胛并没有明显损伤,腰椎却骨折了,腰椎的横突、棘突同时骨折,只能说明一种情况——撞击!也就是说,唐玉的腰部才是本次交通事故的撞击点。”
“其他损伤怎么解释?”黄支队问。
“这辆越野车的保险杠是不是离地面九十厘米左右?”我转脸问林涛。
林涛翻阅了车辆勘查笔录,点了点头,说:“嗯,是九十二厘米。”
我笑了笑说:“刚才我看见林涛的车辆勘查照片,才茅塞顿开。现场还原很简单。首先,九十二厘米高的保险杠撞击在唐玉的腰部。唐玉因为惯性作用而迅速后倒,枕部撞击在车辆的引擎盖上,形成枕部损伤和引擎盖的凹陷。现场没有刹车痕,说明此时车辆并没有任何减速,而是继续前行。由于和引擎盖的强大撞击力的反作用力,唐玉被车辆抛掷出去,落地时上半身着地,形成了下颌骨、肋骨骨折和全身的整体擦伤。车辆此时又从尸体上骑跨过去,因为车辆底盘的最低点恰好和尸体背部最高点高度基本一致,所以车辆底盘的挡泥板刮擦掉了死者衣服后背的扣子,并在后背上形成了轻微的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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