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居然又是一个富二代,而且是一个隐藏在深山里的富二代,自己这命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那谢谢了,他日再见,定当加倍奉还。”李犇接过明琛给他准备的包袱,往身上一背,就准备起程,既然要走,早走好过晚走,天一黑,他一个不会武功的半残现代人还不等着喂野兽。
推开草堂的门,看着外面的篮天碧草,李犇用鼻子狠狠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朝着山的方向一直往上走,一走就是一上午,感觉有点儿饿了,李犇想起来,好像没带吃的东西,荒山野岭的背着二十两银子也没地方花。
又走了几里,饿得实在没劲,在溪边用手捧着喝了几口水,在心里骂自己白痴出门不带干粮,顺带着也把明琛骂了一通,居然只给我银子不给我干粮,明摆着想报复我。
坐在溪边,摸了摸肚子,又下意识地摸了摸包袱,万一有惊喜呢。从里到外摸了遍,除非了两件衣服,二十两银子,的确有点儿惊喜的东西,但不是李犇所想的干粮,而是一把匕首,应该是明琛给他防身之用。
真笨,人都要饿死了,还哪有力气防身!给我带刀这么重,就不能多放两个馒头吗?我说怎么走这么几步就饿了,肯定是背着这刀带消耗体力了……胡搅蛮缠小性子一通乱发,最后不是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发呆。
一股诱人的烤鸡味儿顺着鼻子滑进神经,李犇像狗一样寻着味在草丛里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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