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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探长微微眯起眼睛凑近那只信封,努力地从脑海里搜寻着相关的记忆。
亏了这只淡蓝色的信封辨识度很同,他苦思冥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昨天他出门的时候,这封信就塞在他门口的信箱里,当时他赶着出门调查,于是就随手团吧团吧塞进了兜里,事后就给忘了。
“……我看看写的是什么。”探长接过信封,也没有看一眼上面的蜡封,就随手将信封粗暴地撕扯开来,从里面抽出一封请柬。
“敬爱的史密斯探长。”史密斯念叨着:“诚挚邀请您参加——”
史密斯的眼睛越睁越大,等到看完这张请柬时,几乎已经彻底酒醒了。
“这是罗贝尔伯爵夫人发来的请柬!”他震惊地说:“哦老天啊,她这样的大人物为什么会给我发请柬。”
史密斯像个陀螺一样,捏着那封请柬团团转,口中念叨着:“完了完了,我竟然错过了这封请柬——”
“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啊!”助手一把抓住他。
“邀请我去罗贝尔伯爵的庄园参加伯爵和伯爵夫人的结婚纪念日。”史密斯手忙脚乱地把请柬塞回信封里,一把抓住助手往外走。
“走走走,我们现在去雇一辆公共马车。”史密斯说:“希望我们还没有去的太晚,期盼伯爵先生没有因为我们迟到而大发雷霆吧。”
村口的夜莺没能在枯枝上安家落户,公共马车的车夫昏昏欲睡,赶车时甩起的长鞭差点抽到夜莺的尾巴。可怜的小雀从枯枝上惊起,发出愤怒的抗议声,只可惜夜莺声音婉转好听,怎么听都像是在撒娇讨龙,确实毫无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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