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你还有啥好说的?
立新公司的总裁大人看着半夜突然出现在自己卧室里的胡子拉碴的男人,再看了看后头跟着的自己的妻子,一言不发去按床头的报警键。
甭特么废话了!让警察修理你!
“詹记新!”花子连忙叫住他,“这是蓝朝呀!你同学!你朋友!你认不出来了吗?蓝朝呀!”
詹记新脸部扭曲。他能不认出来吗?原来就不修边幅,仗着年轻,还有种风流意味,现在一发的茶叶渣也似,竟敢说他丑!
“你跟他半夜在家里干什么!”詹记新质问。
无论怎么看都太奇怪了吧!
“我……”蓝朝是缺乏急智的。刹那间他竟然想说:我们都是朋友,叙叙旧……
花子虎目圆睁,大叫道:“我跟他睡了又怎么着吧!”
詹记新震惊的瞪着蓝朝:“你跟我老婆有一腿?!”
蓝朝:“……”成吧,怎么都好过承认自己刚才要夜袭新总。
这就要夸花子刚才说话真有水平了!如果她支支吾吾,撒谎说点别的事儿,一方面她也没有这种急智能把别的事儿给编圆了。再则说詹记新也仍然要怀疑蓝朝到底干什么来的。
现在花子铁臂挽狂澜,直接把事儿都揽她自己身上了。詹记新也真信了,该砸的东西砸、该咆哮的咆哮了一顿。告蓝朝一个擅入民宅。警方把他拘留了。
巧的事情就在这里:花子现在住的地方,登记是立新公司的产业,即使花子是詹记新的夫人,这幢别业在法律上来说也非她的所有物,她没有权力邀请客人入住。所以即使她铁了心替蓝朝扛,说是她邀请蓝朝来的,也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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