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叫人心里起粟儿。林逸朗蹙了蹙眉,揽紧了方天衢,招了招手,将几个侍卫都唤到身边,面色凝重的顺着哭声走过去。
这里已经是青城人市,其实并不喧闹,一街两行错三落五到处是同粱秆搭起的窝铺。从瓜州,漓州一带逃来的难民,个个面黄肌瘦,有的三块石头架着煮白薯刺菜,有的烧干苞米棒子,有的在太阳底下捉虱子,还有用毛巾裹着冷饭团子啃……乌烟瘴气的,散发着一股一股霉臭不是霉臭,焦糊不是焦糊的怪味。
师徒俩刚才酒楼写诗时刚刚同兴了一点的心情被这里的人间惨景洗得干干净净。没走出几步,早有个人牙子瞧林逸朗是个主儿,扯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过来,一边说一边比划:“哎,这位公子,一看就知道您是积福行善的菩萨心肠!要买个孩子使唤么?您老明鉴,这买人也是有门道的——发为血余,齿为骨余,一要看头发,二要看他的牙!您瞧这女娃黄瘦,那是饿的!您看她这一头发,嘿!您再看她的牙——”人牙子扳开那小姑娘的嘴,说得唾沫四溅:“糯米细牙咬金断玉——十五两怎么样?不成?买卖不成仁义在,我就狠心赔个血本,也得叫她去个好人家!十两!十两怎么样?”
林逸朗低着头看了看面前那小丫头,相貌很是清秀,黄瘦的脸庞上一双大眼睛忽闪着,撇着小嘴,被人牙子捏搓得要哭又不敢,林逸朗心头一沉,回头对狼单道:“买下吧。”方天衢看着那买下的和他一般大小的女孩子,想上去和她说句话儿,又有点羞怯,别扭的往林逸朗身上缩了缩。还没走出几步,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大爷们行行好,大爷们谁把我买了吧,我要给我苦命的妹子赎身,大爷们行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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