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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12岁那年小学毕业的,印象中有关小学的记忆都是橙红色的,橙红的塑胶跑道、橙红的太阳、橙红的校服,那时候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野小子,不怎么爱学习,结交了一群现在看来很没意思的朋友。
老潘是其中跟我关系比较好的,我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现在,掐指一算有十几个年头了,这么一想还挺不可思议的。
大概是从我升上初中开始,托我升学考试如有神助的福,我勉强挤进了千代县实验中学,得以跟一帮脑袋瓜非常灵活的同龄人站在一个起跑线上。但我身上仿佛被上了发条,再也没办法一门心思放在文化课上面了。
恰恰相反的是,弟弟在小学就有所突显的才智终于像觉醒了一样,不仅很快占据了年纪第一的位置,还远远甩开了别人一大截。
奇怪的是,明明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别人在提起弟弟时,总会以一种类似遗憾和不解的眼神对我发表一些看法。
可能我天生对这方面不敏感,或者说,我从来不会在没意义的事情上纠结太久,这点困扰我在初二那年就看开了,我更乐得做自己的事,打篮球或找隔壁三中的校花约会,都是比这更有趣的事。
说到隔壁三中,那是我青春期荷尔蒙发轫的地方。我的第一任、第二任,乃至第五任女朋友都是在那里找的。
现在的我是个话不多,比起开口,更愿意用笔把思想写出来的成年男人,但那时候,我自己也承认,确实是个混小子。我从来不提爱情,只问她们是否喜欢我。她们喜欢我的理由有很多,但大多数都是从看上我的长相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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